COMPILER: g 4.7.2
好的。.h
和.cpp
文件。
test1.h
#pragma once
#include <iostream>
using namespace std;
class Class{
public:
Class(int, int, int=1);
};
test1.cpp
#include "test1.h"
Class::Class(int a, int b=2, int c)
{
cout<<a<<" "<<b<<" "<<c<<endl;
}
int main()
{
Class a(1);
return 0;
}
现在,根据我的测试,可以添加默认参数.cpp
文件。
默认参数存在于
.cpp
和.h
文件不应重叠。Class(a, b, c=1)
(在 .h 文件中)和Class::Class(a,b,c=2)
(在 .cpp 文件中)无效。众所周知的规则是,一旦添加了默认参数,之后声明的所有变量也必须包含默认值。德帕拉规则。
函数声明中声明的变量(
.h
文件)应遵守德帕拉 规则,即Class(a, b=2, c)
无论 .cpp 文件中声明了什么,(在 .h 文件中)都是无效的。如果认为变量具有默认值(作为默认值的交集)
.h
和.cpp
文件),它将遵循德帕拉 规则。Class(a, b, c=1)
(在 .h 文件中)和Class::Class(a,b=2,c)
( 在.cpp
文件)有效。Class(a, b, c=1)
(在 .h 文件中)和Class::Class(a=2,b,c)
( 在.cpp
文件)无效。
所以……我是对的,错的???
答案
这只有效,因为你的主要功能也在你的test.cpp
文件,因此它会看到类实现中指定的默认参数。main
函数在一个单独的文件中,仅包含test.h
,此代码将无法编译。
另一种看待它的方式是,当其他一些包括test.h
,所有代码看到的都是在中声明的内容test.h
,因此不会使用放在其他地方的默认参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