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OMPILER: g 4.7.2

好的。.h.cpp文件。

test1.h

#pragma once

#include <iostream>
using namespace std;

class Class{
public:
    Class(int, int, int=1);
};

test1.cpp

#include "test1.h"

Class::Class(int a, int b=2, int c)
{
    cout<<a<<" "<<b<<" "<<c<<endl;
}

int main()
{
    Class a(1);
    return 0;
}

现在,根据我的测试,可以添加默认参数.cpp文件。

  1. 默认参数存在于.cpp.h文件不应重叠。 Class(a, b, c=1)(在 .h 文件中)和Class::Class(a,b,c=2)(在 .cpp 文件中)无效。

    众所周知的规则是,一旦添加了默认参数,之后声明的所有变量也必须包含默认值。德帕拉规则。

  2. 函数声明中声明的变量(.h文件)应遵守德帕拉 规则,即Class(a, b=2, c)无论 .cpp 文件中声明了什么,(在 .h 文件中)都是无效的。

  3. 如果认为变量具有默认值(作为默认值的交集).h.cpp文件),它将遵循德帕拉 规则。 Class(a, b, c=1)(在 .h 文件中)和Class::Class(a,b=2,c)( 在.cpp文件)有效。Class(a, b, c=1)(在 .h 文件中)和Class::Class(a=2,b,c)( 在.cpp文件)无效。

所以……我是对的,错的???

答案

这只有效,因为你的主要功能也在你的test.cpp文件,因此它会看到类实现中指定的默认参数。main函数在一个单独的文件中,仅包含test.h,此代码将无法编译。

另一种看待它的方式是,当其他一些包括test.h,所有代码看到的都是在中声明的内容test.h,因此不会使用放在其他地方的默认参数。

来自: stackoverflow.com